新方法指令
一、必须加贴CE标记的指令范围 | |||
指令名称 | 指令号及相关协调标准号 | 适用范围 | 产品举例 |
低电压设备 | 2006/95/EC | 设计成使用额定电压为交流50V至1000V和直流75V至1500V的电气设备 | |
简单压力容器 | 87/404/EEC | 系列制造的简单压力容器 |
阀门、水泵等
|
玩具安全 | 88/378/EEC | 供十四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
塑料玩具、电动玩具等
|
建筑产品 | 89/106/EEC | 为了以永久性方式结合在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木工程)中而生产的任何一种产品 | 地板,地砖,瓷砖;隔墙板,天花板;玻璃,门窗及五金硬件;道路交通设备;水泥… |
电磁兼容性 | 89/336/EEC | 有可能产生电磁骚扰或其性能有可能受此类骚扰影响的电器 | |
机械 | 98/37/EEC | 由数个连接在一起的零件或配件组合而成,其中至少有一个组件能运动的机器 |
各类机械产品 |
个人保护设备 | 89/686/EEC | 1.用作穿在人身上或由人所携带、以防止一种或多种健康和安全危害的装置或器具; |
防护眼镜,面罩,口罩,呼吸器;头盔;耳塞,耳罩;手套,护腕,安全靴,护膝;防护服;高处降落防护设备;游泳浮力设备… |
非自动称重设备 |
90/384/EEC | 称重过程中需要有操作者参与的称重设备 | |
有源植入式医疗设备 |
90/385/EEC | 通过电源或者其它能源来发挥其功能,而不是靠人体或重力直接带动的医疗器械。“有源可植入医疗器械”是指任何可以通过内、外科方式,全部或部分植入人体,或者用医疗手段插入人体孔窍,并旨在经此过程后留在人体内的有源医疗器械 | |
燃气用具 | 90/396/EEC | 1.设备 |
燃气灶等
|
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的新型热水锅炉的效率要求 | 92/42/EEC | 1.组合锅炉本体元件 | |
民用爆炸物 | 93/15/EEC |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中认定的,且属于建议中第Ⅰ类的那些材料或物品 | |
医疗器械 | 93/42/EEC | 医疗器械和它们的附件 | |
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和防护系统 | 94/9/EC | 1. 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和保护系统; | |
娱乐游艇 | 94/25/EC | 无论采用何种推进方式,其总长在2.5m到24m的任何类型的船 |
快艇等 |
电梯 | 95/16/EC | 在永久性建筑物和施工中使用的升降机和用于这类升降机的安全性部件 |
货运电梯、人用电梯等
|
压力设备 | 97/23/EC | 最大承受压力高于0.5巴的压力设备及组件。“压力设备”意指容器、管道、安全部件及压力部件 |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98/79/EC | 用于体外检测取自人体的标本(包括血液和组织)的任何医疗器械 | |
无线电及电线终端设备 | 1999/5/EC | 1.电信终端设备 | |
载客用索道装置 | 2000/9/EC | 1.缆车和其它靠一根或数根缆索牵引的、带安装在车轮或者其他悬挂装置上车辆的设备。2.由一根或者多根运输缆索升降和/或移动座舱的缆车,还包括吊舱和椅式吊车。3.通过适当设备以缆索方式牵引使用者的牵引升降机 | |
测量仪器 | 2004/22/EC | 测量用仪器 |
二、不加CE标记的新方法指令或全球方针指令 | |||
指令名称 | 指令号及相关协调标准号 | 适用范围 | 产品举例 |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 | 94/62/EC | 所有投放共同体内市场的包装和所有包装废弃物 | 产品包装纸盒、纸箱、木框、胶卷盒、塑料袋、气泡袋、泡棉、保利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涂料、墨水、胶带、胶、束线带、标签、说明书 |
贯穿全欧州的高速铁路系统 | 96/48/EC | 各个子系统的有关参数、互操作单元、接口和, 程序, 的规, 定,以及为达到其互操作所需的全欧高速铁路系统的全部兼容的条件 | |
船用设备 | 96/98/EC | 1.在新的共同体船舶上; | |
贯穿全欧州的传统铁路系统 | 2001/16/EC | 铁路 |
三、其他新指令 | |||
指令名称 | 指令号及相关协调标准号 | 适用范围 | 产品举例 |
制冷设备 | 96/57/EC | 使用交流电源的新家用电冰箱、冷冻食品贮柜、食品冷冻箱以及附录I中定义的这些产品的组合装置 | |
可移动压力设备 | 1999/36/EC | 容器(钢瓶、管子、压力桶等)、罐槽(可拆卸罐槽、油罐车的油罐等) | |
户外用设备在环境中的噪声辐射 | 2000/14/EC | 市场上销售的或完全是在户外使用的设备,不包括单独销售的无动源的附件 | |
荧光灯镇流器的能源效率 | 2000/55/EC | 以电力为主要能源的荧光灯镇流器 | |
通用产品安全 | 是指拟供消费者使用,或原本并非供消费者使用,但消费者很可能使用的任何产品 | 户外家具、健身设备、 固定训练设备、家具、家用童床及摇篮、儿童专用护理用品、打火机、滚轴溜冰运动设备、装饰油灯、儿童服装安全、城市及旅行自行车、登山自行车、竞赛自行车、自行车等 | |
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销售和使用的限制 | 76/769/EEC | 自然存在的或工业生产的化学物质和成分;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溶液 | |
Energy labelling of household appliances 家用电器的能量标签 | 92/75/EC | ||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废弃的电流和电子设备 | 2002/96/EC |